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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剑盛唐 第295节

最终结果就是唐高宗出兵,灭了高句丽和百济,新罗吞并了百济。朝鲜半岛的南部,被新罗统一了。唐朝灭了高句丽和百济之后,包括平壤在内的高句丽领土,都是唐朝的。

对比一下现代的地图,不难发现问题。统一后的新罗才占了半个朝鲜半岛。现在的国境线呢?呵呵,不多说了。

李诚?这名字有点熟悉啊!朴正勇苦思冥想,就是想不起来。抬头看看,李诚高贵的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,朴正勇心头一惊,连忙依着唐礼,抱手道:“打扰,贵人请先行。”

一个隐蔽的试探,李诚似笑非笑,意味深长的看他一眼,点点头回了车内。

队伍继续前行,朴正勇松了一口气,刚才自己的试探,在“贵人”二字上。李诚承认了,说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。如此以来,釜山之行就多余了。派人跟在后面就是了!

队伍到城门口时,守门的士卒还要查探,后面两个跟随的侍卫立刻上前:“瞎了你的狗眼,这是大唐来的贵人,放行!”李诚听不懂,金荣及时翻译,李诚翻了翻眼珠子。

“这么多人,你家老宅能住的下么?”李诚不紧不慢的问,金荣笑道:“东家只管放心,小的必然安排的妥当。”李诚:“嗯!”不再说话。这个年代的金城,出现在李诚的眼里。城中行人不少,匆匆来去。头顶瓦罐的新罗妇人,跟后来的影视剧里样子差不多。街道狭窄,建筑低矮,置身寻常百姓的聚集区,脏乱差是最好的诠释。远远的能看

见王城,往前走了一段后,情况有所好转。

之前街边随处可见,临街搭建的棚子看不到了,整条街道显得宽敞了一些。路面也干净了很多,这就是所谓的富人区吧。别说金城了,就算是长安的贫民区,情况也好不了多少。

队伍停在一个大门前,金荣过来汇报:“东家,到了!”

朴正勇率马队远远跟随,入城后立刻转向王宫。相貌端庄的金德曼居中端坐,两侧分别为一老年人和一个中年。朴正勇迈步进殿,上前见礼:“见过乙祭大人,见过金将军。”

金将军自然是那个中年男子。朴正勇汇报完毕之后,金将军露出微笑道:“不用查了,是李自成来了。”主位上的金德曼顿时眼前一亮,原本端正的姿态,更挺了一下腰。

乙祭呵呵一笑道:“没错,是他,李诚,字自成。可惜,本朝知道自成先生者甚多,知其本名者甚少。”

金将军正色道:“此人现为大唐水师总管,亲身来此,必有深意。”

乙祭朝金德曼抱手道:“国主,是不是派人去探问其来意?”

金德曼微微点头:“可!那就辛苦金将军一趟吧。”看见金庾信跃跃欲试的表情,金德曼无奈的做出了这个决定。尝闻李诚为大唐年轻一代第一人,文领风骚,武冠大唐。

金庾信乃是击剑高手,没想过跟李诚比文采,但是武艺一道,倒是很有想法。

“臣,领命!”金庾信忍不住的兴奋,起身抱手。金德曼道:“注意分寸!”怎么说呢,李诚的诗传到新罗后,文人为之倾倒,这个要认账。比文化,中原王朝素来都是碾压。但是比武艺呢,金德曼不知道李诚的实力,但是金庾信确实是花郎领袖。

第三百四十三章 女王的用意

花郎是新罗特有的名词,这是一个组织,不特指某个人。这里还牵扯到一个骨品制度的问题,通俗的解释,指的是按照血缘来决定阶级的制度。有点类似印度的种姓制度,大概意思就是生下来你就是贵族

,决定了你能不能做官。

汉末陈群提倡的九品中正制,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。总的来说,就是既得利益者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,也可以叫做阶级固化的加强版。

新罗花郎就是在骨品制度之下诞生的一个青少年组织,之所以叫花郎呢,跟新罗风俗有关。“择贵人子弟之美者,敷粉妆扮之,曰:花郎。”

实际上花郎这个组织并没有这么简单,可以理解为新罗贵族子弟中选拔出来的优秀者,品貌兼优,文武有长者。这一组织存在的意义,是为新罗王国选拔人才。

年过四十的金庾信,是曾经的花郎领袖,也是新罗王国军方最有影响力的代表。仁平四年(638年),高句丽入侵,金庾信率部出战,最终新罗击退来犯之敌。

作为一个小国的将领,金庾信当然不会想到去挑战大唐的威严,但是强烈的自尊心驱使下,金庾信希望能在武力值方面,让李诚折上一阵,也好叫他不要小看新罗。

乙祭作为辅政大臣,这个时候很想出言阻拦,但是他最终还是闭嘴了。仁平王虽然是个女子,但是随着执政时间的增加,越来越有主见。她既然开口了,就不好再驳回。

金庾信带着一点兴奋的心情出去了,乙祭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后,这才回头:“国主,李自成年轻气盛,胜了尚可,败了恐生事端。”没有别人的时候,乙祭还是劝说了一句。

金德曼伸手在太阳穴上揉了几下,叹息一声道:“寡人何尝不知,去岁击败高句丽之后,军方娇气日盛。”乙祭听到这,立刻拱手道:“国主英明!”

不用说了,金德曼的意思,要借李诚的手,打击军方的娇气。乙祭信不信不要紧,关键是金德曼给了个解释。乙祭无话可说,选择了告退。大殿内的金德曼,靠着软垫子,自言自语:“这么做,是不是错了呢?”错不错不知道,但是李诚身为大唐水师总管,没有皇命而至新罗,却不知道掩饰身份不说,也不提前派人通报一声。这个做法,有点

不把新罗王国放在眼里的意思。

所以,金德曼才同意金庾信去“探访”李诚,挫一挫李诚的嚣张气焰。

李诚要是赢了,金德曼也有下台阶,李诚要是输了,金德曼会第一时间去给看望他,表示一下歉意。金德曼这个女王可不简单,没有她打下的基础,新罗怎么可能吞并百济?别的不说,高句丽加百济的组合,就能要了新罗的命。结果金德曼借唐朝的手,李世民三次征伐高句丽,虽然没有大获全胜,但是却严重的削弱了高句丽。使得高句丽无力再惦记新罗,至于百济,一对一

新罗也不怕。金德曼更关心的还是李诚的来意,毕竟他是大唐现任的水师总管,悄悄的跑到新罗来,弄清他的目的很重要。所以呢,金德曼格外的期盼着,金庾信能教训一个这个年轻人,然后自己主动登门,放低姿态

,看望之余顺势弄明白他的目的。黑寡妇很郁闷的看着门口,来到金荣的家后,汤来弟被彻底的无视了。为了讨好李诚,金荣可谓无所不用其极。一对粉团似得孪生姐妹,是金荣花大价钱买下来的,十四岁的年龄,正值女性最美好的年龄



李诚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,两个新罗婢,或许那些大唐权贵会很喜欢,但是在李诚看来,这俩就是没长好的豆芽菜,对他来说魅力不大。

有点洁癖的李诚,第一时间自然是要洗澡,两个新罗婢精心伺候,却没能等到李诚的下手。等到李诚穿戴整齐了,才知道她们好像失败了。

丫鬟正在用干布给黑寡妇擦拭头发,汤来弟双目无神的对着门口,心里盘算着,接下来该怎办才好。肉体战术看来不可行了,只能套一下李诚的口风,看能在哪发光发热。

“不用你们伺候了,回去休息吧。”李诚的声音在门口传来,汤来弟顿时精神一振,原本垂头丧气,这一刻瞬间抬头挺胸,露出惊喜的笑容。

李诚进门,看见黑寡妇头发也是湿漉漉的,很不爽的吐槽:“你怎么回事?刚才洗澡的时候,你去哪了?会不会伺候人?”

被李诚怼了一句,汤来弟心中窃喜,俯身哀怨道:“刚才金家人安排总管沐浴时,不是有两个小娘子跟着么?妾身人老珠黄,不敢有僭越之心。便让金家安排地方住下,顺便洗澡。”

“一派胡言,你是我身边的人,何谈僭越?你若不喜金家送来的小娘,打发了就是。记住,没有下一次。”李诚警告一句,坐在地板上。

这是新罗,不是大唐,椅子是不要想了。摇椅就更不要惦记了。

金荣听说李诚沐浴之后,去了黑寡妇那里,心中很是失落。精心准备的礼物,似乎没有发挥作用。难道说,总管的口味偏向年龄大一点的?

“主人,妾身记住了。”汤来弟小心翼翼的换了个自称,看看李诚满意的点点头,心中暗喜。似乎,摸到了李诚的脉搏。

金荣来到院内,大声道:“东家,不知方便否?”“进来吧!”李诚回了一句,金荣迈步上台阶,进门之前仔细的看一眼,总管靠着人肉垫子,黑寡妇正在用干毛巾在擦拭头发。原来如此,金荣觉得找到了方向。心里在盘算着,谁家有年龄合适的妇人,怎

么弄来献给总管。

节操?良知?金荣从来没想过这些,自打李诚给他封了大唐的官,别的都丢一边去了。这么说吧,李诚要是看上他老婆,金荣都会毫不犹豫的双手奉上。家里那个黄脸婆,真的被总管看上了,那叫发挥余热!

第三百四十四章 主辱臣死

“卑职欲携家小拜见总管,不知总管方便否。”金荣小心翼翼的用余光偷窥李诚的表情,这家伙为了拍马屁,把宅子都清空了,老婆孩子住在隔壁的一个小院子内。金荣寻思,要是李诚同意见一见自己的家

人,那就是真心拿自己当心腹了。丝毫没有鸠占鹊巢觉悟的李诚,依旧懒洋洋的靠着肉垫子,眼睛都没睁开。听到金荣的话就明白他的意思了。啥意思呢?古代上朋友家去呢,一般来说是不能见家小的。作为主人一旦引荐家小,那就是很

亲密的关系了。金荣是下属,提出让家人拜见李诚呢,目的就很明确了。现在他不过是李诚手下的一个小官,说的难听一点,无足轻重。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。想要得到李诚的绝对信任,他才会提出一个要求进步的

请求。那就是容他的家人来拜见李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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